导读:前段时间据网友@网店运营那些事 在微博上说:被公司开除,领导的理由是,按时上下班,没有奉献精神。
本文标签:贵阳私家侦探调查网店员工因“正常上下班,无奉献精神”被开除
该网友说:他上班才一个多月,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纰漏。唯一让领导不满意的,就是每天准时上下班:9:00上班,18:00下班。结果前天领导找他谈话,说工作态度有问题,不敬业太懒散。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让其主动离职。 “按时上下班”就是“没有奉献精神”,此帖一出,几乎引起网友一边倒的评论,但大多数表示很无奈。“牢骚归牢骚,批评完了,发现自己也在加班中。”
无奈:牢骚发完了继续加班
@加班的猫:“按时上下班”就是“没有奉献精神”,尽管涉事企业还没有做出回应,但类似这种把加班作为一种文化来推崇的企业屡见不鲜,虽然很多企业不会将不加班的员工开除,但他们所在的职场环境却是推崇以“早到晚走”来体现“爱岗敬业”的,多数人通过这种表现来获得领导认可。 @格式化001:还是我所在的企业有水平,入职时直接让你签合约,2选1:要么选劳动者,朝九晚五,按劳付酬,但是永无出头之日;要么选奋斗者,积极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但是有广阔的升职发展空间和股票,大部分年轻人进来时不自觉地选择了奋斗者,所以华为加班文化这么牛了。 @小小强:牢骚归牢骚,批评完了,发现自己也在加班中……
调侃: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加班
@其叶:有条件要加班,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加班——我们的加班文化将滑向这个方向。 @范超fanchao:现在很多所谓的正规公司,不是都在流行加班文化嘛,还作为员工的工作态度进行考评,不加班老板会有意见的,所以大多数人加班的目的是为让老板开心。同意的转!! @Loitwolf:坦白地说,应该加的班,大家都会加,但是为了加班而加班,加班做给老板看,这种加班文化我不认同!没有结果的加班是徒劳的,是对公司资源的某种浪费! @最后一个希腊字母:解析得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加班文化背后有非常多的潜台词。唉,人在职场的年轻人啊,请记住:大多数时候工作态度,远远比工作能力重要。
反对:加班≠工作敬业
@葛leili:好吧,那我双休已经做好单休的心理准备!但我毫不忌讳地表示:对这种加班文化不喜欢。当一切成为规定时,剩下的只有被扭曲的奉献精神与责任感! @笨笨斌:经理人的嗜忙造成团队的加班文化,打压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到头来影响工作效率。如何提高工作时间的效能产出,才是职业经理人应该考虑的方向。 @efhr服装人才网:也许是媒体太多的渲染,许多职业者在其观念中都或多或少地认为“为了工作牺牲个人的休息”是值得鼓励和赞赏的行为。固然,也包括一部分是不得不这样做的成分。否则,就显得不够投入或是不积极与不够敬业似的。加班文化≠工作敬业度。 @jvy09250:“舍小家为大家”“员工无私奉献”等如今已成为一些单位反复倡导的“企业文化”,谁提出异议马上就成了“没有奉献精神”的典型,长此下去,“免费加班”就成了常态,按时上下班反而成了异类,这其实是一种对“奉献精神”的曲解。 @NB闪闪的伊电瞳:猎头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多有加班文化,不加班就是不爱工作,没有创业精神。一些人认为,反正要加班,白天磨洋工,反正是加班,所以晃荡着干活,不加班不好意思,所以装工作实际在网购的也不少。人就像橡皮筋,总是绷着,要么没了弹性要么就会断了,年轻时重心是工作,但不能只有工作。为了加班而加班,忽略了工作效率。
律师:加班文化不可取
@南京律师张磊:加班体现了员工的奉献精神,值得尊敬。但对于管理者来说,需要反思,切不可成为常态。所谓加班文化,以牺牲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正常家庭生活为代价,诚不可取。 @Kimwong0616:分享一句:职工发扬“奉献精神”,必须坚持自觉自愿,必须是偶尔为之。有些企业毫不掩饰地把“奉献精神”当作劳动侵权的遮羞布,这绝不是什么“加班文化”,而是公然实施的违法行为。
调查:三成人工作超过10小时
@爱家板的:前段时间,一项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职场人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66个小时,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8小时。其中,有30.3%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最长达16小时,有近七成职场人回家后还会继续工作。
客户提醒:许多假侦探在接受委托人咨询时会大言不惭的地宣称自己从业多少多少年如何身经百战,屡战屡胜。假调查公司的特点: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严格的委托程序,不懂法律法规,因为调查案件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办案经费,有些价格地线压的很低,给钱就做,那一定是假侦探无疑,他们不可能完成您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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